濟南開出首張輕微環境違法“免罰單”
2020-05-19 11:03:56 點擊:
“鑒于你公司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的數量小于0.1噸,能立即整改且未污染環境。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減輕和免除行政處罰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故同意你公司提交的關于免除行政處罰的申請。”這是山東省濟南市生態環...
“鑒于你公司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的數量小于0.1噸,能立即整改且未污染環境。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減輕和免除行政處罰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故同意你公司提交的關于免除行政處罰的申請。”這是山東省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歷城分局日前首次對輕微環境違法開出的“免予處罰單”。
輕微環境違法免于行政處罰,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業全面恢復生產。“為強化疫情期間的環境監管,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我們根據山東省、濟南市相關環保政策規定,免除或減輕對輕微環境違法的處罰,同時主動提供幫扶指導,降低企業的經濟負擔和運行成本,做到監管服務兩不誤。”歷城分局局長劉長軍說。
“3月上旬,環境執法人員在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檢查時,發現有的危險廢物貯存間的廢試劑桶未按規定張貼識別標志,違反了固廢法,于是責令企業立即整改,并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在后來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決定對企業作出罰款兩萬元的處罰。”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歷城分局環境執法大隊長季鋼告訴記者。
“我們了解到《實施意見》后,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部門提交了免除行政處罰的申請,沒想到這么快就得到了回復?,F在成了全市第一個因為輕微環境違法免于行政處罰的企業。”劉民江說,新冠疫情發生以來,企業多少受到一些影響,雖然現在形勢好轉,但依然處于全面恢復的艱難爬坡期,輕微環境違法能免于行政處罰,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負擔。今后我們將以此為戒,在固廢管理細節上下功夫,履行好主體責任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的環境管理水平。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國家環境行政處罰辦法以及生態環境部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的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免予行政處罰的實施方案。同時,還根據實際情況,添加了減輕行政處罰的規定。”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對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督促盡快整改。
減免行政處罰是很大的一項自由裁量權,需要通過程序予以規范、制約。為此,《實施意見》規定了減免的審核程序,即生態環境部門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環境違法行為,根據違法事實和情節,經集體研究后,對符合規定的違法行為,可予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輕微環境違法免于行政處罰,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業全面恢復生產。“為強化疫情期間的環境監管,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我們根據山東省、濟南市相關環保政策規定,免除或減輕對輕微環境違法的處罰,同時主動提供幫扶指導,降低企業的經濟負擔和運行成本,做到監管服務兩不誤。”歷城分局局長劉長軍說。
“3月上旬,環境執法人員在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檢查時,發現有的危險廢物貯存間的廢試劑桶未按規定張貼識別標志,違反了固廢法,于是責令企業立即整改,并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在后來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決定對企業作出罰款兩萬元的處罰。”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歷城分局環境執法大隊長季鋼告訴記者。
3月27日,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實施意見》,明確了可免除行政處罰的輕微環境違法行為。其中第四條規定,項目未批先建且無污染物產生,企業主動停建或恢復原狀;超標排放污染物且小于一定限值,次日完成整改達標排放等10種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我們了解到《實施意見》后,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部門提交了免除行政處罰的申請,沒想到這么快就得到了回復?,F在成了全市第一個因為輕微環境違法免于行政處罰的企業。”劉民江說,新冠疫情發生以來,企業多少受到一些影響,雖然現在形勢好轉,但依然處于全面恢復的艱難爬坡期,輕微環境違法能免于行政處罰,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負擔。今后我們將以此為戒,在固廢管理細節上下功夫,履行好主體責任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的環境管理水平。
免除或減輕對輕微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并不意味著放松日常環境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輕微環境違法免予行政處罰,濟南市還在《實施意見》中規定了6種情形應當依法減輕行政處罰。
6種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包括對小微型企業檢查后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超標倍數較小的,污染防治設施突發故障或檢修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因進水濃度超標導致的出水超標等情形。
6種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包括對小微型企業檢查后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超標倍數較小的,污染防治設施突發故障或檢修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因進水濃度超標導致的出水超標等情形。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國家環境行政處罰辦法以及生態環境部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的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免予行政處罰的實施方案。同時,還根據實際情況,添加了減輕行政處罰的規定。”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對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督促盡快整改。
減免行政處罰是很大的一項自由裁量權,需要通過程序予以規范、制約。為此,《實施意見》規定了減免的審核程序,即生態環境部門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環境違法行為,根據違法事實和情節,經集體研究后,對符合規定的違法行為,可予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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